12月4日下午,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并就反腐倡廉工作做了专题教育。会议由院党委书记丁坚钢主持,学院全体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首先由院组织宣传部副部长陈玉阳传达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中共浙江省水利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四个文件”的通知》内容。
会上,丁坚钢书记作了中心发言。他从《决定》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以及我党在长期执政中积累的基本经验等方面,对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谈了三点体会。他说,《决定》提出了我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出台的背景主要是基于世情、国情和党情的深刻变化,以及党执政以来关于自身建设的若干决定和准则。他指出,我党在长期执政中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归纳起来就是“六个坚持”。他强调,我们还必须清楚了解和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六个方面重要部署。
贯彻浙江省委《关于在全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是本次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此,丁坚钢书记做了反腐倡廉专题讲座。他要求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要按省委赵洪祝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做到七个方面的“必须正确对待”。他希望学院广大干部严格按照《决定》要求,做廉洁的干部。
在学习会上,叶舟院长就学习《决定》精神作了重点发言。他说,我们的国家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的关键时期,因此强调党的建设非常必要。他结合十七届四中全会的学习,对广大干部提出了四点要求: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服务意识;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树立危机意识。他特别强调,全体干部要围绕当前学院的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做好迎评准备。
本次学习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学院的党建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